公告本校114學年度高中部校內語文競賽(國語、閩南語、客語)辦法
高中部校內語文競賽(國語、閩南語、客語)相關訊息
1. 比賽時間:114年11月05日(三)
2. 報名截止時間:114年10月23日(四)中午12:00
3. 演說、情境式演說、朗讀組參賽同學抽籤時間:114年10月28日(二) 中午12:00
4. 朗讀、情境式演說題目預定公告日期:114年10月20日(一)
5. 注意事項:各項競賽組別擇優錄取,頒發獎狀與敘獎鼓勵。並由指導老師遴選表現最優者,有義務代表本校參加115學年度板土區區域複賽及決賽,若有不可抗力因素,則參賽選手依序遞補。若不參加區賽與決賽,及參加校內集訓時數比例不足,則取消校內得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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