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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1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

115學年度第1學期「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

協助對象

具有新北市的學籍包括小學、國中、高中,家境清寒、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的隔代教養家庭,努力向學且操行成績及格之學生。

協助項目

針對清寒、努力向學之學生,每學期提供每位助學金國小6,000元,國中8,000元,高中10,000元,各校名額限7人。

申請條件與辦法

()條件:

1.家境清寒、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的隔代教養家庭操行成績及格之學生。

2.檢附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相關文件。

3.申請人祖父母之其中一位年齡須滿65歲以上(原住民須滿55歲以上),但祖父母一方及申請人(學生本人)領有政府殘障手冊或提出證明因病無法工作者則不在此限。

4.每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證明。

()辦法:

1.請導師於學期初協助填寫「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

   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件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2.註冊組接受個案申請表並初審,經「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委員會複審通過後,撥入獎助學金,交由本基金會轉教務處發放獎助學金。

檢附資料

1.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

2.在校每學期學業成績(含操行成績)證明(向教務處申請)。

3.低收入或清寒證明(請向戶籍事務所、居住地之里長申請)

4.符合資格之祖父母身份證影本(含正、反兩面)

相關表件請參閱附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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