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6月10日藝視字第 1150001356號函辦理。
二、該館將於115年10月18日(星期日)前於本比賽專網公告是 否試辦現場創作;如須試辦現場創作,將一併公告試辦類 組、簡章、時間、地點。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權觀念與 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 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網址: 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 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活動資訊詳如附件,歡迎本校同學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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