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12月21日本市原住民族語言戲劇及單詞競賽各校組隊研商會議紀錄辦理。
二、本案並旨揭競賽簡章辦理,除原規定外,增列以下補助:
(一)初賽參賽隊伍培訓鐘點費:由本局核撥族語教師鐘點費辦理培訓事宜,每隊補助一名,每小時新臺幣(以下同)500元,最高補助總時數12小時。
(二)初賽參賽隊伍及決賽代表隊行政工作費:初賽參賽隊伍申請前揭培訓費用期間,補助行政人員行政工作費每小時200元,最高補助總時數6小時;決賽代表隊培訓期間,每位每小時200元,最高補助總時數10小時。
(三)本案請先報名旨揭比賽並填妥附件表格於113年1月22日(星期一)前提送本局;決賽代表隊行政工作費於本市薦派隊伍確認後,另行通知申請時間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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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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