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為永續傳承客家語言,建構客家語學習環境,以落實客家語言文化教育推行及深化學校傳承客家語功能,以補助方式鼓勵學校推行客家語教育課程或舉辦相關活動,營造客家語學習環境,以提升學童、青少年使用客家語之意願與能力,增加客家文化傳承之生機,特訂定旨揭補助計畫。
二、申請日期:本計畫受理申請期限至112年3月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三、補助計畫及相關申請表單,1月4日起亦可至本局網站首頁 補助計畫或表單下載,網址為https://www.hakka-affairs.ntpc.gov.tw/,或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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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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