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薦送總統教育獎市內選拔暨表揚實施計畫
112年11月1日新北教特字第1122128886號簽准通過
一、激發學生努力學習與奮發向上的人生觀。
二、宣揚逆境向上學生的正向教育價值。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厚德國民小學。
- 推薦對象及組別:
- 推薦對象:就讀新北市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當學年度在學學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
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
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三、組別:
(一)國中組。
(二)國小組。
四、推薦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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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於該教育階段已獲得總統教育獎者,不得再參與評選。惟不同教育階段,且提出新的具體事蹟及佐證資料者,不在此限。
- 推薦單位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及生活環境確實查訪,確認受推薦學生具有符合本計畫所定推薦條件之具體事實。
- 各校可就曾申請溫馨助學圓夢計畫、體育(或藝才)表現績優清寒學生、特教優秀(雙殊)學生或曾獲擁夢飛翔報導等,身處逆境仍奮發向上、樂觀進取,足堪楷模之學生加以推薦,不限身心障礙學生。
- 推薦方式及送審資料:
- 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本市61班以上之大型學校請務必推薦至少1名;61班以下各校鼓勵推薦。
- 收件方式及期程:每年自收文日起至11月30日前一律採「校務行政系統/【新】公務填報」報名、上傳下列薦送表件與佐證資料後,依序檢送書面資料1式3份,以掛號寄達本市三重區厚德國民小學學務處(241067 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一段70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新北市總統教育獎市內選拔推薦資料」:
- 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附件1)。
- 推薦資料表(附件2)。
- 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附件3)。
- 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附件4,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 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若無則免)。請勿膠裝,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書面資料以60頁為上限(不含空白頁),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
- 評選日期:每年12月召開評選委員會辦理。
- 選拔方式:
由本市教育局邀集公正客觀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其中相關專業人士1至2名、教師代表1至2名,及行政代表1至2名,共計5至7名。
二、評選程序:
(一)由評選委員會依據各校於本市校務行政系統-公務填報推薦表及寄達之書面資料,國中組、國小組各遴選5~10名總統教育獎市內初選獲獎學生接受本市表揚,頒發獎狀1紙、獎品1份;各校受推薦參加總統教育獎市內初選未獲獎學生,得由教育局擇優頒發努力不懈獎之獎狀1紙。
(二)榮獲市內初選之學生,將請該校再薦送報名全國總統教育獎評選。
- 學生:獲選總統教育獎市內初選之學生將頒發本府教育局獎狀1紙、獎品1份;各校受推薦參加總統教育獎市內初選未獲獎學生,得由教育局擇優頒發努力不懈獎之獎狀1紙,以資鼓勵。
- 輔導有功教師:推薦學生獲獎之教師1人,以擇優不重複敘獎為原則,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第5目辦理,市內初選獲獎敘嘉獎1次;薦送獲全國總統教育獎敘嘉獎2次。
- 各校承辦人:協助上傳、彙整薦送本市及全國總統教育獎資料之各校承辦人1人,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第5目辦理,敘嘉獎1次。
- 承辦學校:校長部分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2項第3款第6目。教師部分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第10目予以敘獎,敘獎額度及人數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第13點第4項第2款,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7人為限,含主辦1人嘉獎2次。
玖、本計畫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