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49118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任教臺中市高中職藝術生活科教師、全國高中職藝術領域(音樂、美術、藝術生活)及其他科別教師、全國國中小藝術領域教師,共計40人。
三、研習時間與課程代碼:詳見實施計畫。
四、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發送課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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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0-05
{{ $t('FEZ014') }}202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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