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因應COVID-19疫情趨緩及防治措施穩健開放,111-2開學防疫注意事項如下:
1.同學於家中先量體溫,取消入校時熱像儀體溫測量,入校時不需繞行經熱像儀,可依上學動線進入教室(如附件),進教室後以額溫槍進行體溫量測,有發燒情形,至健康中心進行耳溫測量。
2.確診學生及老師,需進行5天居家照護,不可到校。期滿無症狀,可到校(不需快篩)。並以GOOGLE表單填報。
3. 班級內有學生確診者,導師及每位學生發快篩剤1劑,以班為單位,至健康中心領取,於第2天快篩陰性始可入校。
4. 依指揮中心宣布,學生及老師有同住家人確診者,可到校上班上課。取消「外出須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之規範」,改為「如出現症狀再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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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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