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2年2月1日賑基字第0001120006號函辦理。
二、旨揭助學金受理期間為112年2月10日起至3月10日止,申請對象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高中職、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申請辦法及表單請參閱該會網址:https://www.tf4dr.gov。
三、如有申請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會承辦人余小姐,電話:(02)89127636,電子信箱:relgoomail@tf4dr.org。
四、檢附申請辦法及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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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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