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請參賽者自行參閱公文及附件。
主旨:檢送「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新北市現場書寫防疫措施處理原則」,請協助公告予競賽員周知,以維護競賽員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原則重要事項如下:
(一)參賽人員屬於「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實施對象之「居家隔離」、「確診者於居家照護期間」及「居家檢疫期間」禁止參加比賽;另「自主健康管理」者,
應依照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管理措施,並配合承辦學校規定防護措施辦理。
(二)參賽者倘於比賽當日經體溫量測額溫達攝氏37.5度以上,耳溫槍測量達攝氏38度以上,經確認為發燒者,如有出賽意願需取得快篩陰性證明方可出賽,如無意願繼
續參賽則填寫放棄參賽切結書。
(三)競賽員如屬於密切接觸者隔離政策「3+4」後4天自主防疫期間或「0+7」7天自主防疫期間需檢附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方可參賽。
(四)所有參賽者及陪同人員進入學校前須先配合量測體溫,並全程佩戴口罩,競賽員比賽完立即離開場地。請務必確實遵守賽場動線之規劃安排,落實防護措施,
(五)所有參賽人員及陪同人員皆須填寫「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並於報到時統一繳交。
(六)各校陪同人員以2人以下為原則,惟仍須依承辦學校實際賽場及休息區相關規劃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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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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