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1.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教體衛字第1111473080號函辦理。
2.開學後午餐仍須使用隔板,請國中部與高中部新生須自備隔板。
(備註:亦可重複使用國小或是國中的隔板)
3.本校的午餐隔板規格不限。
4.倘若有困難無法自備隔板者,請洽學務處衛生組(分機226),學務處將會協助處理。
{{ $t('FEZ003') }}2022-08-11
{{ $t('FEZ014') }}202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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