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長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依據新北教特字第1110771465號來文(如附件),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C)精神並提升各級學校教職CRC相關教育訓練情形,請本校教職同仁(含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於上開期間持續落實「每年」應參與CRC相關教育訓練至少1次。
請本校教職同仁於111年6月底前,以校務行政系統帳號、密碼登入教育部教師e學院(https://ups.moe.edu.tw)/關鍵字搜尋/兒童權利公約(CRC)課程,完成數位學習課程及測驗。也可至臺北e大選課中心/人權教育最前線,完成數位學習課程(可點「兒童權利公約介紹」、「免童權利公約(一)四項」、「兒童權利公約(二)」及「兒童權利公約(三)」等選擇1門課程)。
完成課程後,相關研習時數系統將登載於校務行政系統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再由行政端下載已完成學習課程教師名單進行檢視(教育局預計於111年7月初檢核各校執行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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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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