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暨「新北市111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欲參與本市111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者,依下列相關規範及期程辦理:
(一)111學年度校長遴選作業援例採2階段辦理,相關時程分述如下:
1、遴選階段:
(1)第1階段:高級中等學校現職校長遴選作業。
(2)第2階段: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6條、第6-1條及第10-1條規定者。
2、遴選期程:
(1)111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111年3月22日(星期二)下午6時:符合遴選資格規定並欲申請參加第1階段或第2階段之所有遴選者,皆須至本府教育局校務行政系統校長遴選模組申請;另連任任期達二分之一之校長,無論是否參加本學年度遴選作業,亦須至前開系統模組進行遴選動向調查,未於期限內填報視為不參加。
甲、符合遴選資格規定並欲申請參加遴選者,須登入本府教育局校務行政系統校長遴選模組更新個人基本學(經)歷資料。
乙、第1階段或第2階段之所有遴選者皆須至校長遴選模組填寫遴選資格,以利本府教育局統計參與遴選人數。
(2)111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8時:公告校長遴選確定出缺名單。
(3)111年3月29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11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6時前:第1階段遴選者完成志願選填及繳交資料;紙本資料請於111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送達,逾期不收件,並以紙本資料為準。
(4)111年4月23日(星期六):第1階段遴選面談,時程另行公告。
(5)111年4月24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111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第2階段遴選者完成志願選填及繳交資料;紙本資料請於4月27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送達,逾期不收件,並以紙本資料為準。
3、各階段遴選作業方式:
(1)第1階段遴選作業(高級中等學校現職校長):
甲、完成志願選填:
(甲)自111年3月29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11年3月31日(星期四):登入系統選填志願編輯所有「志願學校經營理念報告書」、「現職校長綜合評量表(含辦學績效報告書)」。
(乙)所有志願學校經營理念報告書:內容包含學校與社區背景介紹、優劣條件分析、發展願景、個人教育理念之落實、結語;以A4大小直式橫書PDF格式、內文為標楷體12號字型、每件以2頁為限,不符上述規定者將不予採用。學校經營理念報告書將由遴選學校公告於校內,供學校人員參閱。
(丙)現職校長綜合評量表:請遴選者對於目前校務經營的成果及辦學績效作具體、簡要之描述,內容包含理念實踐、校園氣氛、發展特色及其他等面向;以A4大小直式橫書PDF格式,內文為標楷體12號字型、以2頁為限。
乙、繳交申請表件:111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由遴選者自系統列印遴選申請表並核章,由申請人親送或檢具委託書送達本府教育局,其他考核等證明文件請遴選者自行留存備查。
(2)第2階段遴選作業(非現職高中職校長):
甲、完成志願選填:自111年4月24日(星期日)至111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登入系統選填志願並上傳資料如下:
(甲)國中現職校長:「非現職校長(含曾任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國中現職校長)綜合評量表」及「學校經營理念報告書(志願報告書)」。
(乙)高中職主任及商借本局或所屬機關輔導員:「學校經營理念報告書(志願報告書)」。
(丙)遴選者須上傳所有志願的學校經營理念報告書(志願報告書),內容包含學校與社區背景介紹、優劣條件分析、發展願景、個人教育理念之落實、結語;以A4大小直式橫書PDF格式、內文以標楷體12號字型、每件以2頁為限。學校經營理念報告書將由遴選學校公告於校內,供學校人員參閱。
乙、繳交申請表件:111年4月27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由遴選者自系統列印遴選申請表,併同非現職校長綜合評量表,核章後親送或檢具委託書,送達本府教育局,其他考核等證明文件請遴選者自行留存備查。
三、檢附現職校長綜合評量表(附件1)、申請資料送件委託書(附件2)、非現職校長(含曾任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國中現職校長)綜合評量表(附件3)及新北市111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簡章(附件4)各1份。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3-21
{{ $t('FEZ014') }}2022-04-20|
{{ $t('FEZ004') }}2022-03-21|
{{ $t('FEZ005')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