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111年度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發給要點」辦理。
二、本市為鼓勵優秀及清寒新住民子女培養好品德及專心向學,爰提供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三、學生應檢附下列文件,前交由學校先進行初審: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應經學校初審核章)。
(二)前一學期之在學成績證明。
(三)中低收入戶證明(助學金)。
(四)戶籍謄本(有記事)。
本校辦理方式:由教務處進行校內初審後統一送件申請。
3/11(五)前若本校有需申請的同學家長,可主動洽詢註冊組(國中)、試務組(高中),並繳交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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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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