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依「國家語言發展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資
格及聘用辦法」辦理。
二、目的:
(一)鼓勵本市各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加強本土語言教育,提高研究及學習興趣,
以期蔚為風氣,並弘揚本土文化。
(二)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111學年度本土語言列為高(國)中之部定課程,協助現職
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認證,充實學校本土語言師資。
(三)落實學校本土語文教學工作,尊重多元語言文化的發展,並促進社會和諧。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學校:新北市立海山高中、新北市立三重商工
五、研習日期:111年1月23-25日(星期日-二)、1月26-28日(星期三-五),實施2梯
次,每梯次3日,共計4場次研習。
六、海山高中場次研習地點:本校國中部瀚海樓三樓視聽會議室。
七、海山高中場次兩梯次錄取名單:如附件。
八、課程表:如附件。
九、請參加教師協助事項:
(一)學校停車位極為有限,請老師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二)請準時報到以利課程進行。
(三)請自備環保杯及餐具。
(四)請配合學校防疫措施:實聯制、入校量體溫、全程配戴口罩。
十、由於近期疫情升溫,進入本校參加研習時,請出示以下任一種新冠疫苗接種證明
(打滿2劑且第2劑需滿14天):
(一)小黃卡(或健保卡)
(二)疫苗接種數位證明
(三)健康存摺:疫苗接種紀錄(健保快易通APP)
(四)若無上開證明,可出示3天內快篩、或PCR陰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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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1-11
{{ $t('FEZ004') }}2022-01-18|
{{ $t('FEZ005')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