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本府110年10月28日新北府衛食字第1102075569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司製售之午餐於110年10月發生1起疑似食品中毒案件,依據本府衛生局102年9月24日公告「食品中毒案件暫停作業及復業處理原則」第3條規定:「食品業者製售供應膳食,有下列情形之ㄧ者,應即令其暫停作業:......(三)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時,就醫人數雖未達10人、但經通報且調查後人數達50人以上時。......。」爰此,本府衛生局依食品衛生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第1項第5款規定令該公司自110年10月21日12時起暫停作業。
三、另經本府衛生局110年10月21日稽查該公司,該公司已針對可能引起食品中毒之原因進行檢討分析並提具改善報告書,業經該局審核通過,爰同意該公司於110年10月28日中午12時起復業。
本校於11月1日起恢復統鮮供應午餐。
{{ $t('FEZ003')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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