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之規定開設生命教育課程,並由生命教育合格教師任教;校內倘仍未具有生命教育合格教師者,務請薦派教師參與進修。若各校對生命教育教學有興趣之教師也歡迎踴躍報名參與。
二、國立臺灣大學將辦理第九期教師在職進修「生命教育科課程教學學分班」,簡章如附件,請各位老師參考。
三、如有疑義請洽(02)3366-1755分機204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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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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