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110-1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
申請條件
1. 隔代教養之學生
限由祖父母撫養之學生身份申請本獎助學金,若申請對象之親生父母俱存且均具工作謀生或家庭照顧能力者非屬本獎助學金對象 將排除在外不具申請資格。
2. 家庭所得
隔代教養家庭須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設籍所在地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
3. 年齡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至少其中一位須符合設籍於新北市年滿65歲原住民年滿55歲之條件。
4. 殘障殘障//重大傷病重大傷病
申請人本人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位領有殘障手冊重大疾病手冊者,則不受上述條件 2. 之年齡規範,亦得申請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申請表,請參閱附件檔,有需求者請自行下載。
本校學生有符合資格申請者,請於9/17(五)前將申請單填寫完畢並檢附相關資料,
高中部學生繳交至招生試務組,國中部繳交至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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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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