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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國中教育會考注意事項
一、會考日期: 5/15(六)~5/16(日)(各科時間詳見准考證)
二、本校九年級考生5/14(五)中午12:00放學。下午3:00~4:00自行看考場 (華僑高中)
三、應(可)攜帶物品
(1)口罩、准考證:每一節考試都要攜帶,監試委員會查驗。
(2)身份證、2吋大頭照:申請補發准考證用。
(3)黑色2B鉛筆:校內考試用過、確認無問題的筆。
(4)黑色墨水筆:寫作測驗、數學非選題使用。
(5)透明墊板、橡皮擦、立可白(帶)、三角板、直尺、圓規:不得攜帶具量角功能之文具。
(6)手錶:考場內沒有時鐘,請勿攜帶有響聲的電子錶。
(7)薄外套、耳塞:冷氣考場可能需要,使用耳塞須向監考老師報備。
四、不能攜帶入考場物品
(1)手機、電子錶、電子辭典、計算機、MP3、MP4、PSP、收音機、鬧鐘、計時器、智慧型手錶等電子器材、各科複習資料。
(2)茶水、食物:若因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測驗中飲水或服用藥物者,須於測驗前持相關證明經監試委員同意,在監試委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如果不慎攜入考場,可在測驗說明時間將違禁品置於教室前後。
五、考試當天注意事項
(1)全部考生★統一穿著國中校服或體育服。(2)提前至考場,並再一次確認自己的試場位置。
六、應考時注意事項
(1)每節測驗正式開始後,遲到逾20分鐘者不得入場。測驗正式開始後30分鐘內,不得提早離場。
(2)考試時要核對答案紙與准考證上面的號碼要相同。
(3)切記!作文及答案卡不得書寫姓名、綽號或塗鴉(尤其數學非選擇題),否則該科以零分計算。
(4)非選擇題作答時,書寫內容不得超出框線,且務必使用黑色墨水的筆(0.5mm~0.7mm)。
(5)嚴禁談話、左顧右盼、打手勢及在試場內借用文具等任何有舞弊嫌疑行為。
(6)離場時不得攜出試題本或答案卡(卷),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七、防疫特別注意事項
(1) 為落實防疫工作,敬請家長體諒疫情嚴峻,除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經考區試務會同意者外,一律禁止家長陪考。
(2)考生進入考場時,須佩戴口罩,考場內之非考試時段,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於試場內考試期間應全程配戴口罩,監試委員核對考生資料時,須配合監試委員指示,暫時拉下或脫下口罩至可辨識程度,經查驗身分後戴回。
(4)考生進入試場時須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試場。監試委員得請考場試務中心派員協助勸導,經勸導或處理仍不佩戴口罩者,依「110年國中教育 會考違規處理要點」第十點,該科考試不予計列等級或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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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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